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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事律师详解:民法典第二十五条下的住所与经常居所认定

深圳民事律师专业解读《民法典》第二十五条,分析自然人住所的确定原则及经常居所的法律效力,结合实际案例展示法律如何保障个人居住自由与权益。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https://szlsfw.com/laws/90.html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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