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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30 13:39 · 17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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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7 07:40 · 68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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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2024-07-23 18:05 · 19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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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3 18:14 · 904次浏览

深圳合同法专业律师解读:民法典578条预期违约的法律责任

圳律网_深圳律师服务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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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合同法专业律师在线分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对预期违约行为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的详细阐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 法条原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深圳合同律师施水亮咨询电话:13603050628,专业代理合同案件债务纠纷。 文章相关内容是以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出发点,由于法律规范的时效性及不同的事项或案件情况的特殊性,本文仅资参考,若借鉴本文内容采取措施时,请与施律师寻求实质性的咨询意见。



    本文标题:深圳合同法专业律师解读:民法典578条预期违约的法律责任
    摘要: 深圳合同法专业律师在线分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对预期违约行为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的详细阐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法条原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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