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3050628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施水亮律师,知名法律专家,其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房产纠纷、劳动法律、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等领域。作为资深律师,施水亮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施律师服务范围依照律师法的第..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深入剖析我国《民法典》中至关重要的十大类请求权基础,涵盖合同、侵权、无因管理等多个方面。深圳民事纠纷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读,助您快速理解法律条款,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我国《民法典》十大类请求权基础一、请求权基础类型化检索顺序按照检索的目的性和思维的经济性..
深圳律师群体密切关注法治动态,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因涉嫌受贿超4600万元案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再次引发社会对司法廉洁及反腐败斗争的关注与思考。被控受贿超4600万元,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审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专业深圳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解答,学生因交通事故导致休学一年,涉及的“休学损失”是否应获得赔偿?详解法律条款、赔偿标准及流程,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学生因交通事故休学一年“休学损失”该不该赔?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校学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对休学损失予以支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
基本案情
小李是高中在校学生,2021年6月24日,同学冯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乘小李在路上行驶时,被沈某驾驶的货车撞伤,致其闭合性颅脑损伤、肋骨质骨折、双侧肺部挫伤等,后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14万余元,住院100多天,小李因此休学后复读一年,支出复读费50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沈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李不承担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时在承保期内。治疗结束后,小李的家人与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协商但协商未果,便将两方诉至法院。主张包括休学补偿5000元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36万余元。
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在核实无免责事由情形下,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原告的合理合法损失,但原告所主张的休学补偿非法定赔偿项目,不应支持。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沈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被告沈某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第三者责任险,故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原告损失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和被告沈某承担。原告作为在校学生身份具有特殊性,其因治疗交通事故造成伤情休学一年,期间产生的学业相关的损失并非原告自行扩大的结果,且与本次交通事故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相应损失应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综上,原告要求包括休学补偿5000元在内的各项损失36万余元,法院予以支持,不超过赔偿限额,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
法官说法
在校学生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治疗和休养的时间往往长达数月,必然难以跟上教学进度影响学业。该损失与侵权行为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属直接损失而非自行扩大的损失,依法应当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范围,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