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3050628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了解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选择性价比高的法律服务。圳律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透明、合理的费用体系,涵盖咨询、诉讼、非诉讼等多种服务类型。以下为您概述深圳律师服务的一般收费标准及影响因素;深圳律师服务收费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深圳知名律师施水亮,秉承“客户至上,专业高效,诚信为本”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商业纠纷、民事案件还是刑事辩护,施水亮律师都将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施律师..
深圳律师群体密切关注法治动态,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因涉嫌受贿超4600万元案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再次引发社会对司法廉洁及反腐败斗争的关注与思考。被控受贿超4600万元,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审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和证据要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操作指引》第73条至88条对此作相应指引:
第201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发生后,损害赔偿权利人和损害赔偿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重新确认事故责任,并承担举证责任:
(1)对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不服;
(2)快速理赔处理签署事故责任单后反悔的;
(3)交通事故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
第202条律师承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取事故卷宗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取事故卷宗。
第203条律师可以根据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车辆鉴定书、尸体鉴定书、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相关证据与责任认定书的矛盾性、不客观性,作为推翻事故认定的依据。
第204条对于事故现场有录像设施的,律师可以向有关部门调取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取,作为推翻责任认定书或者确认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205条对于车速、机动车相关配置系统需要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定的,律师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鉴定。
第206条律师在当事人的配合下,通过线索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者作调查笔录,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第207条律师在完成举证后,应根据自己掌握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从多种角度阐述事故认定的不客观性。
第208条对于客观存在的道路管理缺陷、施工缺陷等,没有被责任认定书涵盖的,律师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提供证据。
第209条对于特殊地段、特殊车型、特殊路况涉及责任认定的车速、视线、瞭望等情形,律师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做现场模拟实验。
第210条律师承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法律事务,涉及责任事故认定事务的,比照本章的规定执行。
深圳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您可以致电或点击深圳律师服务网 https://www.szlsfw.com/ 联系施水亮律师解决您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