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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婚姻法律专家深度剖析,当调解和好无效时,哪些情形法律将准予离婚。精准解读法律条款,为您的婚姻问题提供权威解答。调解和好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情形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认定以前述1-5项事实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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